诸位,我在DJKHALED(以下简称DJ*)的新专辑《KHALEDKHALED》里竟然听出了郭德纲的味儿...
郭德纲和于谦儿有一年上了春晚,相声节目叫做《败家子儿》。
相声里说他有钱了,就可劲儿吃。
什么鸡、鸭、鱼、大肉、海鲜、糕点、炸酱、全搁一个锅里炖,炖开了再打一个鸡蛋进去。
端上来这么一闻呐——
那就是屎啊!
DJ*就是那纯纯的败家子儿,这张专辑,就是那端出来的一锅炖。
这鸡啊鸭啊鱼肉啊、海鲜、炸酱、糕点,单独拎出来都能做盘儿喷香喷香的好菜好饭,结果DJ*费了老大的力气,把这些好食材全都给你扔进锅里去了,一锅端嗨!最终听感呢?那根本不是味!把好人好歌全给糟蹋了。
尤其本张专辑那RickRoss和BrysonTiller,最令我痛心。
RickRoss好似那冬虫夏草,被DJ*磨成了粉给听众熬成了一团普普通通的糊糊粥!BrysonTiller仿佛那长白山人参,被DJ*给切丝儿晾干了撒上点五香粉,佐粥当小咸菜吃了!
什么叫大材小用啊请问?!
DJ*,真就是那纯纯的败家子儿啊。这专辑不光像一锅端不是味儿的大乱炖,还像他炫给世界的“富”。
Nas、Jay-Z、Diddy,这种大佬级别的那都是DJ*私人珍藏的顶级手表,镶钻的手工大金表,一个就得十二斤。他就两个手,但他要戴三支!而且一只手上要戴两支大金表!在一首歌里塞了俩纽约王,这不是硬炫“富”这是什么啊?
除了顶级老牌儿说唱天王,你不得来点儿中生代的那帮牛逼之人?
于是我们又在专辑中听到了LilWayne、JustinTimberlake、Drake、CardiB、JustinBieber、Postmalone、21Savage这样的顶流。
说唱、摇滚、RB、Gospel要啥有啥,而且还不是以融合的形式作为元素而存在,而是以风格存在的,一整首歌全是那味儿,给你眼花缭乱的扔进专辑里。
你要问他为啥要这样对待听众啊?你可能有所不知,作为败家子儿这穿得讲究啊。来个海龙的帽子,水獭的大衣,狼皮的裤子,狗皮的背心儿,獭兔的防疫口罩儿,再来个貂皮的大围脖儿!
甭管这三伏天是否烈日当头照,甭管这听感合适不合适,DJ*,也必须是那捂得严严实实的、永远的混搭之王!
有了这些“吃、穿、戴”的富还不够,互联网时代了,流行乐整个偏轻制作网络化了,年轻人爱听,也容易入耳,作为一个赶时髦的败家子儿,得跟上潮流跟上时代吧?
于是你听!
这张专辑里有美国网民最喜欢的LilBaby,并且贯穿全张专辑;
有最近超火"letsgoooo"meme当事人Dababy;
有新生代里最夯最野的女rapper,马冬梅Megan;
有从芝加哥跳槽到亚特兰大的LilDurk;
有小旋律贼拿手的ABoogieWitDaHoodie;
就要显示,年轻人喜欢听的喜欢玩儿的,他DJ*也能玩转!
当你以为这“富”已经炫到极致了时候,DJ*站出来说,永远不要低估败家子儿的力量!
好家伙转身又买了两台大功率多功能洗衣机,一台叫H.E.R,负责洗,一台叫Migos,负责陪着转!
于是你能听到本张专辑相对好听的雷*风格的《WEGOINGCRAZY》里H.E.R纯纯插电霸道主人声,Migos就负责陪着唱ad-libs。好不容易在靠近歌曲最后一遍副歌的部分有了一大段verse,只听这三小只你一句我一句争相上前,这嘴皮子都要擦出火了,都快媲美快嘴了!
气抖冷,守护俺们世界上最好的三小只!三小只在自己专辑从没受过这样的委屈,从没这么不做主过!
说到家用电器,这张专辑又何尝不是败家子儿DJ*买来的二十多台“电视机”呢?
一台电视机调成一个频道,腾出一面墙似的一整张专辑,把这二十多台电视机全给你码好了,听众一进来,就和逛电器城似的。
今天全调成KHALED频道,因为这里有“WeTheBest!”和“AnotherOne!”你每首歌必须把这两句挨个听一遍,不仅在intro里听,outro里还要再鞭一次尸,让你死而复生生如死。
好了,不整活了。
DJ*这张专辑,我完全能够想到他为什么会这么做。首先,这是一张制作人专辑,主要考察的是:
1、调度大明星的能力
2、曲子可听性
3、对流行度的把握
4、编曲和融合
Khaled人缘好人脉多这圈内公认的,大明星自然琳琅满目。
比如选择擅长ad-libs的migos,和具有强烈民族气质的HER,来完成雷*这样一个主人声lead+一呼一应的特殊人声方式,其实就最终音乐风格表现而言,挺到位的。但失败在了调度上,我上文里也说了,migos是完全在陪着her唱,只分得那么小小的一段verse,而且还是三个人轮流唱。
最令我惋惜的,RickRoss和BrysonTiller(特别是后者),这两位明明都是有自己特别强烈风格和特色的,前者烟嗓+充满着爆发力的人声,后者注重氛围委婉曼妙,结果到这张专辑里,一个只分得不温不火的一段verse,一个主打旋律的vocal反而巨赶,完完全全的屈了才。
brysontiller
对于歌曲的可听性来说,这张专辑有很多不难听的歌儿,我和大家一样,很喜欢双Justin的那几首、Drake的两首、以及Nas和Jay-Z的那首。
但大家还记得我之前提出的一个关于音乐上的“*金分割”比例吗?
不是专辑中的所有,包括beat、配器和编曲、vocal、歌词都要做的特别满听感上才会好的。整张专辑中较为优秀的可以称作是较大部分,较大的部分和整体的比值为0.,0.6算是及格,比及格再多出那么一点点,一切就刚刚好,最符合人听觉上的美感。
一整张专辑拉过来这么多这个时代外加上个时代的超巨星和流量巨星们一起来。春晚还张弛有度小品中间插歌舞呢,DJ*这接连奉上直接给你全部拉满,实在让人吃不消。
即便真的是好听的歌儿,也会变得不好听了。
对流行度的把握和编曲的乐思我也没太听出来。
第一首lilwayne和jeremih那首gospel式的《Thankful》,织体丰富但非常嘈杂,尤其人声,主次非常不分明,背景和声完全压过了jeremih的主人声,到了lilwayne才好听一点,jeremih也算是s里的一位hook小王,被这么用实在大材小用。而且这首歌,就那么一个织体,硬是拖拖拉拉了将近六分钟,太长了,谁听啊?!
JustinBieber的那首《LETITGO》,直接照搬《Changes》专辑里《Intentions》的风格并稍作修改,动机音色换做更尖锐的,bpm再慢一点。
全世界应该都知道马龙玩儿摇滚吧?马龙的那首《IDIDIT》就是由失真吉他为引串联起了beat,切片采样+trapmusic+loop,然后就这么短短的不到三分钟的歌儿塞入四个人。我是真的一点儿没看出这首歌的乐思.....而且这首歌马龙挂电的人声都听不太出来这是马龙。
不过,我要说一个大家应该没怎么想到的点。
尽管拉胯又堆砌,但这张专辑,完全向你展示了,这群巨星们的vocal水平有多高,多有辨识度。
Nas、Jay-Z、Diddy、Drake,马冬梅、大小宝贝儿,清新脱俗的LilDurk,音色分明的LilWayne,自带风格的马龙和双Justin等等等
这张专辑那么那么多的vocal,虽然不可避免的堆砌,但很少有听感上特别重复的,一人一个样,各自不同,没有模仿,没有学人家唱腔,都是找到各自最标致性的腔调和发声方式。
这是人家红的原因之一。我觉得也一定程度上,能够给我们国内的音乐人一些指导性意见。
在这张春晚式专辑乐评的最后,欢欢向我们音Talk的老爷们送去最真挚的问候:
祝您五一劳动节快乐。节后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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